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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咋就成了非婚同居呢?
直到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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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琳 董杉杉 发表时间:〖 2015/8/20 浏览人数:〖 5070020

   “我都已经结婚十几年了,咋就成了非婚同居呀?我们办结婚仪式了,我记得当时还去乡里办了个结婚证呀?只是她把证撕了。就算我们没有结婚证,我们都生活了这么多年,怎么着也不算同居呀,村里人都知道我们举行婚礼了......”困惑的强子很是郁闷地对法官说着。
    身边的事儿
    家住范村乡的强子和丽丽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很快于2002年农历10月26日按农村风俗举办了传统的结婚仪式,两个人稀里糊涂的不知从何地办理了“结婚证”。婚后两人生育了一双儿女,生活还算美满。然而好景不长,生活刚有起色丈夫强子不知何时迷上了赌博,整天游手好闲,对家庭、孩子的关心甚少,家庭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无奈的丽丽便离家出走去打工,这一走就是几年,虽然不常回家,但丽丽每月按时给家里打一千块钱的生活费。时间长了,独自在外的丽丽又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可是因为害怕犯重婚罪,以争夺抚养权为名起诉到了法院。在庭前调解中,因为原来的“结婚证”已经丢失,法庭要求当事人提交他们的婚姻登记记录。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祥符区档案局居然没有找到强子和丽丽的结婚登记档案。
    结果
    “你和强子根本没有办理有效的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重婚这种问题。”祥符区法院范村法庭庭长在了解到当事人真实的意图后,通过耐心调解以及讲解相关的婚姻法知识,使原告丽丽撤回了起诉。
    法理解说
    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据此,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强子与丽丽虽然在2002年进行了结婚仪式却未到民政部门办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不属于事实婚姻范畴,仍然属于非婚同居。
    现在有很多农村地区仍然有落后的婚姻观念,缺乏基本的婚姻法常识,认为只要举办了结婚仪式便是正式的夫妻关系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对非婚同居这种现象的合理性和现实性加以规范和引导,纳入法律轨道。另一方面,也应认真审视现行婚姻制度是否有尚待改进之处。如果法律对这种符合一般法理和婚姻法基本原则的非婚姻关系不加以规制,就无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尤其是弱者的权利。(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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