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康县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方面大力倡导刑事案件判后关爱、教育、监督延伸,通过加强与非监禁刑罪犯所在村委会或社区的联系,逐步建立起“定人、定期、定责”的回访帮教机制,制作帮教档案,详细记录非监禁刑罪犯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并以“集中回访”和“随访”相结合的方法,针对被帮教对象所处环境和个性特点,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积极做好预防非监禁刑罪犯重新犯罪工作。 一方面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办案法官主动在判决前走访或电话联系未成年人,主动征询孩子的意见,了解其真实想法,在判决后适时进行回访。同时,院领导通过采取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各乡镇及扶贫挂钩村、派出法庭、联系企业调研走访,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驻村法官则按照“小纠纷不出门,大矛盾不出村”的工作思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在村两委的配合下适时进村入户了解所在村组的社情民意,回答群众咨询,仔细排查矛盾,及时化解琐事纠纷。对部分已调处的纠纷,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情况。 2011年至今,镇康县法院共开展缓刑回访帮教30余人次;全院33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9名驻村法官进村入户走访群众20000余人次,协助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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