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上10点,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仍然灯火通明。申请执行人李某和被执行人韦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012年3月,韦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本金2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但韦某逾期并未归还本息。李某只能向上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韦某偿清欠款。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商定韦某一次性归还李某本金及利息总计2万8千元。 但在双方达成了民事调解协议并发生法律效力之后,韦某并未履行协议,李某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方便当事人双方,考虑到白天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可能会耽误当事人双方的工作,所以执行法官决定利用晚上的时间召集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时间在一分一分的过去,调解也在艰难中进行。李某情绪激动、据理力争,韦某口口声声无力偿还,双方情绪对立,互不相让。执行法官一边反复、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一边给双方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建议,终于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使当事人双方渐渐平静下来,达成了和解意向。 自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月活动开展以来,为贯彻区高院活动精神,上思法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采取集中人力、多部门联动、全院协助等强有力措施,力促提升执行质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上思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