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春季以来,陇县降雨就明显多于往年,并且时常出现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以往并不常有的相邻排水纠纷案件,因降水增多,出现了集中立案的现象。仅今年4月份以后,陇县法院温水法庭就通过诉讼内调解、诉讼外化解等方式处理了5起因相邻排水而引发的矛盾纠纷。2015年8月11日,陇县法院温水法庭在庭长张峰主持,邀请村干部参与,又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排水纠纷。
2015年7月初,陇县温水镇峡口村村民马某某因邻居戚某某占用门前公共道路修建院墙,将其原有的排水通道堵住,致其院内排水不畅,而将戚某某告到法院要求其疏通原有的排水渠道,保证其正常排水。温水法庭在收到该案后,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性,直接就驱车到被告家中向其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并在现场就两家的排水问题进行了实地勘查后,邀请峡口村村支书戚得宝和村主任戚志宏当场就双方的纠纷进行了调解。但是调解过程中两家人都态度强硬,坚持己见,一度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主审法官意识到本案需要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当场给双方当事人交代了诉讼纪律后,将本案的开庭时间定于1个月之后。这1个月既给了双方缓和矛盾的机会,也为法庭分头开展调解工作留出了充分的时间。在综合考虑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张峰庭长拿出了初步的调处方案:维持马某某原有的排水路线,由戚某某在垒墙时让出80cm的道路用于马某某排水。之后张庭长又通过村、镇两级的干部以及原、被告的亲友去给双方做工作。2015年8月11日,在正式开庭前双方均一改之前的态度,都提出希望法院能再次组织一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虽然双方仍就细节上存在一些分歧,但是在张庭长主持村干部参与下,将可能存在的问题都一一进行了化解,最终本案得以调解结案。 在农村邻里纠纷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但是一旦处理不好可能小事就会变成大事,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因此陇县法院在处理因邻里关系引发的矛盾纠纷时向来十分谨慎,并且坚持能不判就不判,能调解尽量调解,以最大限度修复邻里关系为原则。实践证明这一原则是正确的,多年来陇县法院处理的各类因邻里矛盾导致的纠纷,事后无一起引发恶性事件,无一起缠访、闹访,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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