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井陉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精神,采取建立台帐、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集中执行、整体推进、司法救助等多项措施,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截止目前,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2件,部分执结3件。 经过该院执行局梳理,确定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赔偿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扶养费纠纷等9类21件涉民生案件,并逐案建立了专项台帐。 在执行期间,该院执行局出动执行人员、法警、警车,通过传唤被执行人、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多项措施整体推进,对部分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积极采取限制出境、征信系统纪录,在被执行人居住社区张贴执行公告等措施,充分利用已建立的街道、乡镇协助执行网络,有效推进民生案件的执行。在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财产暂时不能变现的情况下,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被执行人许某和法定代理人黄某原是夫妻,生有一女,现年10岁,离婚后,因许某不给付女儿抚养费,女儿将许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许某自2001年1月份始每月给女儿抚养费130元至18周岁至,许某拒不履行判决,女儿申请执行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抚养费计2730元。许某在石家庄打工,一直找不到人。执行法官找到许某的母亲,经过协商,许某的母亲代其付给孙女抚养费2730元,使此案成功办结。(河北省井陉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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