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审离婚案的法官常这样描述在审理中遇到的场景,审理离婚案件十有八九的开篇大多都是男女双方互来许多亲戚观战,然后争执不休,而主人公庭上大多一个是嚣张跋扈,冷漠得不吱一声,一个大多是哭哭啼啼,吵吵闹闹。 下面要说的这起离婚案件也正如此,2015年6月5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审理了原告黄艳诉被告杨忠离婚纠纷一案。由于开庭前双方当事人的亲戚悉数到场,在旁听席上演口水大战,原告的亲属怒斥被告家无情;被告的亲属极力反击原告家居心不良……,原告主动申请了“不公开”审理才使得案件得以顺利开庭。 庭审中问及原告为啥离婚,原告哭哭啼啼说被告对自己漠不关心。对自己的家人更是过分,母亲已经到了癌症晚期,所剩时日不多,被告从去年知道至今不仅分文未给甚至从未到家看过一眼。 听了原告一番声泪俱下的哭诉,很是让法官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既然双方婚都结了,为何夫妻感情会如此冷漠……庭审进行到发问环节,法官问道:“双方是如何认识的?认识多久后结婚?于何时结婚?”原告的回答简直就是语出惊人:“我们是在夜宵摊上吃烧烤认识的,认识不到两星期就领证了,结婚至今有八个月了。”法官再问:“结婚后感情如何?”原告边说边流泪:“结婚后才发现被告是不务正业的人,平日里抽烟喝酒赌博没少沾。本来认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慢慢培养后再好好教化被告改正,可是由于被告得知母亲生病得了癌症后就对我不闻不问,由于害怕我问被告要钱给母亲治病,被告甚至还把我赶了出来。”法官又问原告:“你为何要嫁给被告?”原告沉默了许久才说到:“因为被告告诉自己港口区车辽一带正面临征地,征地是有补偿的,补偿款以家庭为单位,按人头发放。要是跟他结婚,他家分征地款的时候就可以多分一份,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所以就嫁给被告了。”而后,法官逐一向被告发问,被告对于原告的说法并无反驳,点头认可。 综合本案的案情,主审法官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薄弱,且双方同意离婚为前提组织进行了调解。本案当庭调解:原、被告离婚,待征地款下发后被告补偿原告3万元人民币。最后,原被告与众亲戚离开了法院…… 婚姻不仅是男女双方简单地缔结关系,它代表着双方人身、身份关系上发生的法律变动,更有婚姻法对于夫妻间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案中的男女双方把婚姻当儿戏,原告黄艳为了一句“征地款”就把自己给嫁了;被告杨忠对于婚姻的冷漠与随便让人感慨。 本案中原告黄艳无疑是这场婚姻中最大的受害者。婚姻的缔结、存续值得当下的年轻人们深思与反省,希望大家都能认真、理性地对待婚姻。(本案中当事人为化名)(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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