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潘某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身前并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家中的老人深怕儿子一手挣下的家业散败,于是要求儿媳把两老的名字加入房产证上。但是儿媳却不乐意,她觉得丈夫死后自己不仅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还得一个人供房,房产证还得加上公婆的名字一起共有真是没得商量 。就这样,公婆与儿媳之间为了两套房子分歧越来越大,从最初的互不来往演变成了公婆把儿媳、孙女一块推上了被告席…… 2015年1月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因遗产而起的继承纠纷案件。3月初法院开庭审理,小叔子作为公婆的代理人出庭,儿媳代表自己与女儿出庭。庭审中双方由于平日生活里已积怨颇深,庭上屡屡吵架使得庭审被迫多次中断。考虑到双方都是一家人,庭审上唇枪舌剑,不分伯仲并不有利于矛盾的化解,反而让矛盾进一步升级。于是分管民商事的宋副院长参与到该案中,力求用调解的手段化解双方的矛盾。 宋院长再开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一方面让儿媳明白公婆要求继承儿子的遗产是合法有据的,并非无中生有,纠正儿媳认为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错误想法。我国继承法有明文规定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都是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另一方面,宋院长多次与老人及代理人取得沟通,希望他们体谅到儿媳一个人带着年幼孩子生活的艰辛,儿子留下来的遗产多半也是用于孙女以后生活所需,在遗产分割上是否能适当做出一些让步。在宋副院长一来一往的耐心调解下后,2015年4月15日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儿媳一次性给予公婆15万元的补偿,两套价值九十万元的房子归儿媳与孙女所有。双方为了孩子的身心成长,要常常进行往来沟通,多让孩子接触爷爷奶奶增进亲情也被写进了调解书协议里。 最终,九十万遗产风波在宋副院长多次的积极努力下得以和平地化解;亲人之间的感情也在调解中得到了维系与升华。(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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