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泽迪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月14日上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该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一案,案件主要针对检察机关追加起诉部分犯罪事实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受害人人数众多,涉案款项数额巨大,在本市也受到很大关注。针对本案特点,该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 一、召开庭前会议,敲定庭审预案。在此次庭审前,该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基于案件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大的实际情况,在庭审过程、被告人押解、庭审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出现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等诸多方面作出预案,以确保庭审顺利开展。 二、充分利用科技法庭优势,促进庭审公开公正。在庭审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科技法庭的庭审辅助功能、首次通过多媒体电子展示平台和投影设备,及时将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予以直观展示,使被告人能够直接对展示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质证,让庭审更加公开透明。同时严格执行关于被告人不穿囚服受审的相关规定,并于庭审开始时给被告人卸下戒具,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将庭审通过最直观的方式进行展示,让旁听人员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三、注重庭审全程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突发情况发生。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极少数旁听人员情绪激动,干扰庭审的情况,司法警察及时阻止,并将相关人员带离法庭。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在司法警察的指引下有序地离开法庭。同时负责押解的司法警察在庭审后及时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关押。 通过庭前合理制定庭审预案,充分发挥数字化庭审的优势助力司法公开公正、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本次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注重科技法庭建设,力促司法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该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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