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份,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包庇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彭某(另案处理)为非法牟利,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广场一门面房摆放四台具有上分、退分功能的赌博游戏机,供人从事赌博活动。2017年11月份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检查,依法查获上述赌博游戏机。彭某为逃避法律责任,经他人介绍找到被告人周某顶替其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好处费9000元,彭某表示只要罚罚钱就行了。周某一贯好吃懒做,看到这样做也能来钱,且来的也快,就欣然应允。后周某到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系赌场经营者后提供虚假租赁协议,作虚假证明包庇并替彭某承担罪责,意图使彭某逃避法律追究。案件刑事立案后,被告人周某因害怕受到刑事惩处,如实供述了自己包庇彭某的犯罪事实,但已经为时已晚。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包庇罪,结合其具有的相关量刑情节,做出上述判决。
周某贪图一时之利,帮人“扛事”,结果自己落得牢狱之灾,庭审时亦追悔莫及。法官提醒:在遇到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向公安机关报警、积极的与不法分子作斗争,而不应窝藏包庇,虚假作证,意图使其逃避惩处。否则,自己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芜湖经开区法院 俞泽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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