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芳亚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法院
为了推进案件质量综合指标的进档升位,今年3月下旬,我院在认真总结去年案件质量综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第二位次经验、全面排查审判质效存在的“短板”、分析研讨原因对策的基础上,以积极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锲机,对审判质效考核中的考核指数和考核时间进行了“刚性规范”,助推审判质量和效率再上新台阶。 刚性规范考核指数。该院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质效考核指标的同时,结合审判实际,对简易程序适用率、法律文书审批比、案件卷宗扫描比、裁判文书上网率、视频庭审数和执行到位率、实际执行率、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进行了刚性规范,要求刑事案件简易适用率必须达到40%以上、行政案件简易适用率必须达到50%以上、民商事案件简易适用率必须达到60%以上、法律文书审批比必须达到100%、案件卷宗扫描比须达到100%、裁判文书上网率必须达到100%、视频庭审数审判业务庭每月至少一件、执行到位率必须达到80%以上、实际执行率必须达到75%以上、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必须达到30%以上,并规定凡临近审限案件在“红牌”警告督促如期结案的基础上,对超审限案件承办人及相关责任人在进行纪律处分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刚性规范考核时间。该院规定:对简易程序适用率、裁判文书上网率、五进方式结案率、司法公开告知书、执行到位率、实际执行率、案件审限每季度最后一周进行考核;对法律文书审批比、案件卷宗扫描比、视频庭审数、人民陪审员陪审率每半年最后一周进行考核。 “两个刚性规范”的实施,在全院上下打造了一个人人谋审判、事事促审判的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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