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治材 水富县司法局
水富县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成立以来,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搭建起解决医患纠纷的四个平台。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搭建工作开创平台。司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着手组建县医患纠纷调委会,共同对全县医患纠纷发生数量、类型、医患纠纷的成因及社会影响进行认真调研,并拟定印发了《水富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开创了我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二是吸纳专业人士,搭建专业支撑平台。选择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药、病理、护理等专业人士组成医患纠纷责任认定医学专家库,在发生重大、复杂医患纠纷时,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聘请3-5名医学专家组成医疗责任分析论证小组,提出责任论定意见供调解员参考,增强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的专业依据和信服力。 三是建章立制运作,搭建工作规范平台。总结我县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全国先进地区的做法,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协调整合资源,搭建调解阵地平台。依托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置的医患纠纷调委会办公场所,按照规范化调委会“五有、六统一”的标准,投入3万元配置软硬件设施,各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上墙公开。并规定医患纠纷一律离开医疗机构场所,统一到调委会进行调解,维护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成为快速、理性地调解医患纠纷的一剂“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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