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闫胜利 刘高岗 王树强 府谷县人民政府
府谷县作为全市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试点县,2014年以来,严格按照“抓规范、保数量、提质量”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一是及时成立府谷县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是严格执行了“两个必须”,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通过定期查访、专项检查、清理线索等措施,积极挖掘和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办案程序,继续实行指标核定、定期调度、案件登记、考核督办业务培训、协作办案、联合办案、提级办案八项制度,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四是加强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互相移送、联合办案、联席会议等四项制度,多管齐下,加大惩办腐败案件力度。 据了解, 2014年,府谷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6件,初核155件,立案127件,结案121件,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134人(其中科级干部27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收缴违纪资金191000元,追回公款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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