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面向全球自由贸易试验港,对远洋运输贸易模式、高端航运、港口监管服务和海洋产业等领域进行深入的探索,加快向内陆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开放经验。例如,海南自由贸易试验港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国际船舶供应与保税货物“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的管理模式,提升国际海事服务竞争力。 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建立“无水港”和内陆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复制沿海地区的制度开放经验。例如,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了上海、广东、天津和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124项试点经验,依托中铁联集“陆海联动、多点协同”示范工程,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定了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等陆路运输规则。 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沿边开放和跨境贸易进行探索。例如,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围绕面向东盟、西部陆海新通道、沿边开放三大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在云南沿边开展开放试验区建设,强化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形成内连西南及东中部腹地、外接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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