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买卖合同中产生债务,邹某向南郑区法院新集法庭递交申请书,请求对王某、袁某等人发出支付令,责令履行付款义务。经依法审查,法庭发现符合发出支付令的条件后,立即通知王某、袁某等人到庭,并现场发出支付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付款义务。 面对人案矛盾,南郑法院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进社会调解资源和司法专业力量的双向互融,将矛盾纠纷化解于源头和诉前,减少诉讼案件增量;另一方面,花大力气对诉讼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快速高效地解决事实清楚的民事纠纷。2024年3月至今,南郑法院多次对支付令的适用进行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支付令在审判活动中的高效、便捷作用。截至目前,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物业纠纷等债权债务合法、明确的案件共计发出支付令187件,其中122件已经生效或履行,极大地提升了审判质效,缩短办案周期,快速高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 李凡 审核: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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