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把“家暴”妻子当成了家务事,眼里根本没有法律。在“521”这天,河南省新郑市张某不但没有收到爱的礼物,还被丈夫酒后习惯性殴打,张某无助之下报警。近日,河南新郑法院向申请人张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3月,河南新郑的张某女士与许昌市赵某经人介绍结为夫妻。张某与赵某均系二婚,各自均有孩子。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在经过蜜月期后,张某恶梦接连而来,丈夫酒后多次对其殴打、辱骂。张某碍于夫妻情分和个人隐私,也多次选择忍让,但丈夫赵某把“家暴”当成了“家务事”。 2024年5月21日,在张某怀孕8个月的情况下,赵某外出喝酒回到家中,再次对张某实施殴打、辱骂,张某无法忍受赵某的家暴行为,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到医院进行救治,被诊断为面部挫伤、张口受限等伤情。 张某每次被丈夫家暴后,身体和精神受到一次严重损害,为了防止赵某再次对自己造成伤害,张某向新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赵某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赵某骚扰、跟踪、接触自己及其相关近亲属。 新郑法院和庄法庭庭长高伟承办该案后,经了解,张某与赵某均系二婚,婚前各自均有自己的孩子,婚后二人共同购买的房子、车子等均在妻子张某妹妹名下,赵某觉得心理不平衡,觉得妻子不信任和提防自己,导致夫妻心中产生隔阂和相互猜疑。高伟联系了赵某,对其晓之以情,打开其心结,同时告知其若再次“家暴”将面临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查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赵某对张某酒后实施殴打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张某的身心健康,且目前张某怀有身孕,张某存在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张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高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出台,但社会上家暴案件仍然层出不穷,除了“三纲理论、夫为妻纲”的封建传统观念、社会对家暴的宽容态度等原因外,受害人囿于对家庭完整性的保护以及家庭成员之间亲密关系的存续,对施暴人往往选择原谅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再次提醒受害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它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使家庭这个细胞产生“癌变”。目前我国多部法律都包含对“家庭暴力”相关内容的规定,受害人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社会、法律形成强有力的“组合拳”,硬起手腕向施暴者“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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