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党的纪律规矩鲜明地立起来、严起来,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习近平同志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敬畏法纪,严守党的纪律规矩,自觉把党纪法规视为高压线。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敬畏法纪是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守的底线要求。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肩负着时代的重托、组织的信任、人民的期待,党规党纪对于共产党员而言,是警示的“红线”,也是“高压线”。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到实处,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确保自己的所作所为永远在纪律规矩的篱笆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廉。
敬畏组织,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人是组织的一员。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是党的生命线,强化组织观念,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程,也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党员干部必须把对组织的敬畏作为履职尽责、为官从政的基本底线,敬畏组织的纪律与规矩,敬畏组织的教育与培养,敬畏组织的信任与监督。各级组织为年轻干部点亮理想信念的灯塔,指明前进的道路和方向;搭建成长的舞台,创造干事创业的契机。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我是组织的人,自觉做到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信赖组织,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组织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
敬畏权力,严格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权力,严格按规矩用权,不仅要知道“能干什么”,还要知道“怎样干”,更要知道“什么不能干”。无论官多大、权多重,都只为人民服务,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心头,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权力就好比“双刃剑”,行使任何一项权力,都要遵守规矩,谨慎用权,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决不凭个人好恶决定取舍,决不越界、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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