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早上,积雪未融,当事人来到叶县人民法院将感谢锦旗送到了速裁法官王静手中,鲜红的锦旗不仅是人民群众对叶县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县法院干警的鞭策和激励。 案件源自于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2017年,吕某将地出租给张某,张某同意以每年1200元的价格承租。2020年,因修高速公路扩路,土地面积缩减。双方协商土地租金变更为每年1000元。2021年,张某支付租金1000元。2022年,吕某向张某索要租金,张某称已经支付,双方就所付租金归属年份产生纠纷。该纠纷经村干部等多方调解后均未果,遂吕某诉至法院。 王静带领书记员前往争议土地所在地,走访调查,通过对相关证人、村委干部的询问,张某所辩称已经支付2022年土地租金并未有相关证据证明,遂对该案作出判决,张某应支付租金1000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金碑银碑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在今后的工作中,叶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致力于为民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叶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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