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昭鹤 广东吴川法院
日前,被执行人吴川市某公司将标的款及执行费共22.58万元汇入该市人民法院账户。这起涉及拖欠20多名贵州省民工劳资执行案,在公布“失信黑名单”仅 4天就圆满执结。 吴川市法院执行局去年受理邵某某申请执行某公司劳资纠纷一案,该案涉及拖欠20多名贵州省民工的工资款,案情重大。该局依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向被执行人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 面对拖欠民工工资款的“老赖”, 承办法官决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被执行人某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并通知该公司“已经被列为失信人名单上报,近期将在媒体网络上公布”,再次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 收到吴川市法院的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某公司总经理马上到该院找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严肃地阐明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法律后果:“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将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作为一个企业,一旦被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于世,企业将面临‘诚信破产’,无立足之地。”承办法官一番话掷地有声。被执行人摄于征信系统威力及舆论压力,主动承认错误,并保证尽快履行付款义务。 时隔仅4天,被执行人某公司就将标的款及执行费合计22.58万元汇入吴川市法院账户。贵州民工领到工程款后,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您就是我们的救世主,我们有钱回家过年了!” 吴川市法院执行局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被执行人起到威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债务。2014年,被该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共93人,其中在湛江碧海银沙网曝光的62人,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曝光的3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