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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间法庭化纠纷 有“丰”景也有“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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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龙市人民法院 韩宇 发表时间:〖 2023/10/25 浏览人数:〖 3404

对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根子”,是生存权益最集中的体现。近年来,面对辖区土地纠纷频发且并无消减之势,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123合力联调土地纠纷”解纷新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近日,和龙法院头道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土地问题引发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柴某与陈某系同村村民,2018年,柴某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其他方式承包了村内土地,合同签订后,因手头资金不足以支付承包费,柴某遂找到陈某讲明情况,在陈某处借款三万元。至2023年4月,因柴某一直未向陈某偿还借款,陈某认为当初的三万元借款系与柴某共同承包土地的承包款,多次向柴某主张土地权益无果后,抢先在承包地进行耕种,一年来多次发生冲突,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最终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土地。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此时正值秋收农忙之际,且双方法律关系简单明了。办案法官为让群众“少跑腿”,节省时间忙秋收,决定组织双方在田间进行现场调解。为保障调解工作能顺利展开,法官充分运用“123合力联调土地纠纷”机制,邀请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前往。调解现场,双方一见面就展开了激烈的争吵,谁都不肯退让一步,后经过办案人员一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讲法说理,双方都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变为了沉默不语。最后,在法官和村委会的共同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现场履行,本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在纠纷化解、服务群众工作中,头道法庭始终主动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盼,切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应用到实际动作中,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和龙市人民法院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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