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新途径,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阵地前移,推行司法服务进村屯 为深入推进“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头道法庭将“无讼村屯”创建与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诉源治理新局面。和龙法院制定并实施“法治副主任”选聘工作方案,选聘法官、法官助理至辖区村屯担任“法治副主任”,有效推动法庭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联动,确保基层纠纷及时调处,法治宣传有效开展。 二、制度创新,构建纠纷化解新机制 在推进人民法庭建设中,头道法庭紧扣乡村振兴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地域、人文特色,聚焦土地纠纷基层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创新,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低成本的解纷模式为目标,充分利用基层组织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创新并实践“123合力联调土地纠纷”解纷新模式,有力增强诉源治理效果,有效并联法治手段,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就近化解。
三、服务加强,打造旅游特色法庭 头道法庭辖区内含青龙渔业、光东村、金达莱民俗村、延安村四个旅游景点,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助力优化旅游营商环境,法庭不断加强旅游领域法治服务。在每年旅游旺季来临前夕,法庭定期组织干警前往各旅游景点进行法治宣传,提醒景区工作人员相关注意事项,邀请企业经营者进行现场座谈,全方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从根源上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意外发生,主动将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助力辖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头道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切实做到基层纠纷源头化解,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及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和龙市人民法院 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