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9日下午,扶绥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到东门镇东门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对被告人韦某犯滥伐林木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开庭审理过程有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群众等30余人参加旁听。受邀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全程观摩庭审过程,切实监督法官的履职行为,是否体现了司法公正,是否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
案件详情:2020年10月,被告人韦某购买了位于东门镇的一片桉树林,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民工砍伐了桉树林木,并将涉案林木拉到木材加工厂销售。经鉴定,被砍伐的林木面积为2.11公顷,涉案林地的林木蓄积量共167.7立方米。2022年6月28日,被告人韦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韦某仅主动预缴罚金二万元。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案情,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人韦某宣读逮捕决定书,由公安机关对韦某执行逮捕。
开展庭审旁听活动,为人大监督司法提供了良好平台,有助于推动审判公开透明化,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庭审判的公平、公正,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让旁听群众不愿、不敢再以身试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法官从法、理、情对参加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增强了群众环保意识,使群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林长制+生态司法”协作体系,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共同守护扶绥美丽家园。
扶绥县人民法院 韦玉军 覃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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