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不少城市街头出现了身着统一服装、步伐整齐划一、口号斗志昂扬的“暴走团”队伍。这项锻炼强度适中、简单好学的运动项目本无可厚非,然而不少“暴走团”出现无视交通规则、抢占非机动车道、噪音扰民等情况,引发交通事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暴走行为违反交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部分“暴走团”在道路上行走时不遵守交通规则,非法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横穿马路,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二是产生噪音严重扰民,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暴走团”不分时段穿梭在大街小巷,运动时经常高声喧哗、齐声喊口号,有时还会齐刷刷地发出爆笑,甚至播放高分贝音响,其分贝已经扰乱了许多人的睡眠、学习、生活,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令市民苦不堪言。
三是人数众多倚老卖老,相关部门执法困难。“暴走团”成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作用下,认为“人多力量大”,群体犯法难以追责到个人身上。交通执法部门往往考虑“暴走团”为群体性活动,现场强制查处有可能引发恶性的群体性事件,出警了往往也没太大效果,常常以规劝为主。
四是公共健身资源缺乏,难以满足群众需求。从根源上讲,中老年“暴走团”引发的问题是公共资源无法有效满足全民健身需求造成的,公园、广场等健身场地有限,暴走的简单快捷弥补了公共资源的缺位。
“暴走团”需要遵循规则与边界,在运动健身的过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广场大屏幕等方式加强宣传,让“暴走团”知道占道暴走行为是违法的,一旦发生车祸,自己要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引导老年人利用合法场地使用健康方式锻炼身体。二是加强引导规范。制定措施对“暴走团”相关行为进行约束,给“暴走团”指定活动区域、活动时间、限制音响音量等,界定暴走失范行为并制定处罚依据;对于一些人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暴走团”,考虑登记在册专门管理。三是严格执法追责。对于“暴走团”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暴走团”要坚决给予处罚,加大对路霸式“暴走团”的惩处力度,倒逼“暴走团”提升自律自制能力。四是拓展公共资源。加快健身设施和场馆建设,积极为老年人开辟生态步道和慢行空间,考虑开辟“暴走”专用道,或者进行“暴走”路线规划,做好相关公共服务供给,给热爱健身运动的老人提供更多的场地和器材。 作者:王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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