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用心用情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现代化建设夯实法治根基。一是加强法治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到法律可以解决问题并且是维权的保障。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大喇叭,开展法治活动等多种方式,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储备和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更好用法治服务乡村,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方式,公开法律顾问名单,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在村设立律师工作点,同时各村设置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志愿者,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坚持以德化人,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的德治内涵。始终坚持以德铸魂、以德促行、以德化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基层治理全过程,一是大力加强文化建设,开展百姓大舞台、公益电影播放、等基层文化活动。举办文学作品阅读分享交流会,建设农家书屋。努力提高全社会的人文素养。二是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通过打造研学路线、开设流动展览、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挖掘区域内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工业文化资源,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
完善村民自治,让基层治理更有温度。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提升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探索出在党组织领导下群众自我管理、协商共治的有效方式。一是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体系,紧紧围绕村居信访矛盾、群众诉求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构建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调动村民参与协商的积极性,使村庄更加和谐、稳定。二是组织扶老助困、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村民加入基层治理当中,积极参与村庄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让服务群众和治理工作不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在维护群众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化基层社区治理,做好基层治理,让治理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景,建成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从而提升人民的幸福感。(石家庄市晋州市焦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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