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完善涉企案件申诉、再审等机制,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另外,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推行告知、提醒、劝导等执法方式,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作者:上寨乡人民政府 吴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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