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的部署,其中提到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也在跟随着时代的步伐在不断归纳总结,这也间接说明了我们将“依法治国”这一目标落实到我们最广大人民群众中来,积极造福社会、将法治和德治充分结合起来,提升我们整体社会的综合素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俗语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民的日常生活中“法治”无处不在。也正因如此,我们新中国才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而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道路,结合新时代的特色和要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充分体现出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先进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习主席的治国理念里对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和嘱托。我们正处于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一个关键时期,要充分认识到我们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整;法律体系不够高效;法治监管体系还不够严密;法律保障不够有力这些薄弱的环节,立足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全面深化改革。要充分认识到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积极地进行普法教育,让全社会、全人民学法、懂法、尊法、守法,让法治的种子在心中发芽,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深刻阐释法与德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与时俱进是现阶段符合国情的迫切需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收获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为人民解脱思想上的“枷锁”才能让每个人的力量都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目标上。铸好法律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才能让每个人自觉遵守并维护好我们的社会秩序,充当法治的践行者。让我们每个人成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忠实守护者。 王乾坤 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井乡岸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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