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感动于新疆牧民大叔帮忙推车后亮出党章拒绝收钱,也感动于“无我”共产党员朱治国同志的光辉事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人民博施济众是每一名党员的初心和梦想。当发生重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我们的党员是勇敢的、力量强大的。疫情期间,无数基层党员集结在社区党组织周围,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为党和人民挺身而出,忘我奉献,聚力打赢了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然而,当我们脱离重大事件,回归于和谐平安的基层社区之间,似乎鲜有愿意“亮党章”的党员群众,他们似乎“归隐”于社区楼宇之间。在职党员报到率低、党员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只有在上级党组织开展活动时才能看到他们红色的身影。对此,也有人调侃“看到社区一群人举旗子拍照了,代表党员志愿者开始做志愿活动了”。 那么,在百姓安居乐业的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让“大隐隐于市”的党员群众“出山惠世”呢? 规范社会秩序,维护公平与正义,造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环境,既是我党对全体共产党员的殷切希望,也是对全体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习主席曾强调:“全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我党与人民血脉相连的根本政治保障,是我党对所有共产党员提出的基本党性要求。 百年来,无数共产党员不言艰苦,无畏牺牲,共同参与并见证了我国开天辟地的伟大壮举,在这些有名或无名的共产党员奋斗者的心中,始终将为人民服务的种子埋在内心深处,用自己的热血浇灌养护。历史证明一遍一遍告诉我们,只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我们发现,“好人没有好报”的案件似乎逐渐增多了,尤其是在“彭宇案”之后,“扶不扶”的问题像根尖刺一样扎在每个人心中,我国社会道德建设面临严重冲击,人们不得人人自危,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穿梭在市井之间。要想拔掉这根毒刺,不仅需要司法部门及公安部门的公正决断,更需要广大党员敢于去“扶”、敢于去“帮”的担当精神。党章开宗明确宣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意味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站在思想和行动的最前端,不畏惊涛骇浪,敢于与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作斗争。 当然,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绝不能纵容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拉低全社会道德底线,对待“农夫与蛇”等案件,应重拳出击,挫败一切想要利用法律漏洞“恩将仇报”的阴谋诡计,让正义得以伸张。如此,则必然淡化广大群众人人自危的思想意识,强化整体社会风气,在全社会展现出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全体党员将面临更为错综复杂的风险挑战,需要解决更为尖锐的矛盾问题,这更加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群众呼声与诉求,深入基层群众当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干群众之所欲;更加需要我们向雷锋同志学习,不做楼宇间的“隐士”,努力做一名“出山惠世”的卫士,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环境中,奋力谱写我国基层现代化治理新篇章。作者:周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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