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怎么会来?”“这钱我会还的,但现在实在困难,能不能给我点时间?”… …端午佳节,面对法官突然出现在在自家门口,被执行人谢某慌了神。
谢某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欠某银行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五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跟法律“躲猫猫”。后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谢某名下车辆线索,但谢某多次隐藏车辆,更换停车场地,致使查封车辆多次“消失”,执行陷入僵局。
6月22日清晨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告知在马鞍山市某街道附近发现被执行人车辆。在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准备相关材料,驱车近百公里去往马鞍山。根据申请人线索,执行干警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车辆,经现场对比核实,确认该车为谢某被查封车辆。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并依法进行车辆扣押,被执行人面对执行高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一万五千元,余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姓名:刘敏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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