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网店老板在网上发视频称,六一前刚卖出去的衣服,儿童节刚过就收到大批退货,退回来的都是六一儿童节的演出服,衣服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裹后都能闻到汗臭味,穿过的带有汗臭味的衣服当然不属于无理由范围之内,无理由退货变成了无理退货,商家由此受到的损失该由谁买单?
对于以上现象,有很多商家网友表示,结婚买的婚纱,结婚后不穿了退货,给孩子买的玩具,玩了两天不想玩了退货,甚至有些人扬言不退货就给差评,商家慑于消费者的威胁,只能委屈求全同意退货,吃哑巴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的时候,七天无理由退货当然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保护,但是如果有人利用这一点侵害商家的利益,我们当然也该大声为商家说说话。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也包括消费者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良好的市场环境一定是由消费者和商家共同努力创造的。一方面商家要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保证商品的质量,不能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骗和伤害消费者。但是如果遇到这种毫无底线的无理退货,也要勇敢说“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也要做到客观公正,如果购买的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因此受到了伤害,我们不仅可以申请退款而且还可以请求商家赔偿,但是商品没有质量问题而且已经享受到了相应的服务,退货之后影响商家二次销售损害商家的利益,这种不道德的事坚决不能干。对于婚纱和演出服这种只穿一次的商品,如果觉得直接购买成本太高,我们可以选择租赁或者借用,完全没有必要耍小聪明,购买后用完直接退货给商家利益带来损失,让自己道德缺失。
造成这种现象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网购平台的监管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提出退货都是合法合理的,平台倾向于站在消费者一边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个别“钻空子”的消费者,平台也要具体事情具体对待,站出来维护商家的利益。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东社区于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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