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电子支付、网络购物等行业的发展,线上不见面交易、线下交付方式日渐流行,物流寄递行业由此发展迅猛,为人民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却也被毒品犯罪分子盯上,“网络支付+寄递”成为了新型贩毒方式。让我们一起来看由防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件。
2022年上半年,家住柳州的张某先后6次以微信支付方式收款,把伪装好的毒品(甲基苯丙胺),通过快递运输并贩卖给家住防城港的宁某,每次交易金额1000至4000元不等。2022年6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防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通过邮寄方式贩卖,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在高压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势下,毒品犯罪隐蔽性越来越高。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现代技术,通过藏匿、夹带等手段贩运毒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防城区人民法院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作者: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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