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协助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
4月14日下午,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与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协助联动工作机制备忘录》,架起了两地跨省执行联动司法协作的桥梁,明确两地法院每年轮流组织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交流执行工作的经验做法,共破执行难题,提高执行效率。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忠光,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琼宇,两家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参加。 汝城法院一行首先实地参观了乐昌法院立案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随后,两地法院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各自介绍了今年第一季度执行案件收结案、执行质效考核指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人员配置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就财产处置、执行案款管理、打击拒执、执行文化建设等开展深入交流。 院长彭忠光表示,汝城、乐昌两地毗邻,山水相连,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融合相通,群众交往密切,要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和两地法院自身优势,共同推进执行工作一体化协同发展,希望今后强化执行协调和共享执行服务资源,便捷、高效、有序开展执行协助工作,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强民生福祉大局,维护社会稳定。 《备忘录》签署仪式后,乐昌法院当场将其首封的三宗房产移送汝城法院进行拍卖处置。 此次《备忘录》的签署,是两家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跨省执行协作联动工作,提高执行效率,解决异地执行难题作出的重要探索。双方将进一步创新协调协作工作模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跨省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供稿:李兵 汝城县人民法院 审核:张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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