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庆县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并在审理结束后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
纠纷起因为茶某甲与张某某同居多年,同居期间,张某某的两个子女茶某乙、茶某丙一起搬入茶某甲家生活,之后,茶某甲在其宅基地上出资建盖了第一层房屋框架,茶某乙、茶某丙在茶某甲第一层房屋框架的基础上进行浇灌并加盖第二层房屋。之后,张某某外出打工,2017年起与茶某甲分居,但茶某乙、茶某丙一直在茶某甲家居住生活,因长期分居茶某甲与张某某感情破裂,双方剑拔弩张冲突不断升级,茶某甲诉至法院要求茶某乙、茶某丙搬离其房屋。
法官在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与村委员会了解相关情况后,为妥善处理纠纷,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了村委会。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从化解矛盾、避免引发“民转刑”出发分别作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茶某甲支付茶某乙、茶某丙建房补偿款14万元,茶某乙、茶某丙在收到款项后十五日内搬离茶某甲家。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婚姻家庭、相邻权、民间借贷等纠纷,对相关法律进行了讲解。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和法官的普法,充分认识到一定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下一步,凤庆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谁来普、向谁普、怎么普、普什么”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好巡回审判,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法律素养,从源头减少纠纷,为建设法治凤庆、平安凤庆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晓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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