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添新绿,不负好春光。3月12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少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春生带领10余名干警到夏李乡苗岭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为叶县增绿添彩。
此次植树活动的开展,不仅为叶县增添了新绿,还充分展现了法院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风貌。干警们积极参加义务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叶县法院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叶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