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在诉讼权益得到实现后,给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上一面锦旗表达谢意。
2022年3月,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某合同纠纷案经福泉市人民法院调解完毕后,被执行人余某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申请人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向法官倾诉自己的难处:“我着急用这笔款项支付民工工资,但余某某一直不履行支付义务,可把我急坏了!希望执行法官尽快执行到位,以解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在了解到唐某的境遇后,立即对被执行人余某某另案扣押在本院的机动车一辆进行网络询价并拍卖,拍卖价款十万余元,唐某参与分配到一万余元,不足以支付民工工资。为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执行法官又多次与被执行人余某某联系,向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攻心下,被执行人余某某主动将剩余案款支付完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申请人唐某知悉整个办案过程,为执行法官认真严谨、不厌其烦的工作作风所感动,特地到福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送上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以表达自己对执行法官的真挚谢意。(谢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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