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至7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在该院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姚武龙等十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一案。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为确保庭审有序进行,汝城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证据交换,解决了案件程序性事项,并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实现了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听取了各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合法权利。 庭审结束后,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该案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社会各界群众、被告人家属共计100余人旁听了庭审。供稿人:朱沛静 汝城县人民法院 审核人:范家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