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为我们公司解决了燃眉之急。”2022年7月4日,延吉市某经贸有限公司代表为延吉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安敏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法官的感谢。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期间,延吉市某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根据江苏某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及其吉林分公司的要求提供工程建材,货款共计40余万元,但工程公司以货款单据上负责人处签名人员不能代表其公司为由拒绝支付货款。为索要货款,经贸公司将工程公司诉至延吉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该工程公司立即向经贸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后工程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经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工程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2022年6月7日,经贸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受案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有近140个银行账户内有存款,然而这百余个银行账户内有许多账户是工人工资账户和保证金账户。为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账户不能扣划,经过执行法官耐心仔细的核查,成功冻结了17个余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账户,但仍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贸公司表示目前出现了资金困难的问题,希望法院可以加快执行进程,缓解经营压力。为了帮助其尽快摆脱困境,承办法官再次对被执行的银行账户进行查控,令人意外的是,在已经冻结的17个账户中有一个账户突然进账200余万元。承办法官立即拨通了被执行人的电话,核实这笔款项的具体情况。沟通中,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说明了申请执行人的经营困难境遇,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以及会对企业的知名度和信用造成严重影响等不利后果。被执行人表示进账的200多万元可以进行扣划,同时希望扣划成功后可以解除对其公司名下17个银行账户的冻结。 2022年6月27日,延吉法院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46万余元,将执行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并于当日解除被执行人名下被冻结的17个银行账户。
面对这起涉企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没有简单的对被执行人名下账户采取冻结措施,而是认真核对账户性质,利用“线上网络查询+线下电话督促”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到企业在经营期间面对的困难,抓住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关键节点,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企业信用产生的负面影响,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及时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在经营期间出现资金困难的问题,充分体现了延吉法院秉持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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