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一直找不到被告,要不回钱,是法院帮我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一定要把这声谢谢帮我转达给法官。”6月8日上午,一位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打来电话,对承办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9年10月份,被告刘某向原告唐某借款2万元,2019年12月份又向原告借款6万元,共计借款8万元整,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20年年末,经原告唐某多次催要,被告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唐某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件受理后,因被告刘某不在本地且拒不提供详细地址情况下,法官主动打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进行沟通、了解。在法官的努力下,本案以远程视频的方式顺利开展了庭审。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最终唐某和刘某在法官的引导下,在庭审结束后达成了和解,被告主动向原告偿还了欠款。 龙井市人民法院运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高质量、高效率化解了此次借款纠纷案件,而这一声感谢是饱含着当事人的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官情系民生、公正司法的肯定,这也将激励着法院干警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继续前行。龙井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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