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安法院执行干警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结金额两万余元。
案情回顾:
李某某是从事农村房屋建筑的承包商,王某某是从事运输建筑材料的从业人员。王某某与李某某自2008年7月起就常有业务往来,至2016年底,李某某共欠王某某材料款12万余元。后经以房抵债及陆续付款,尚欠2万余元。李某某于2019年12月30日向王某某出具一份2万余元的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李某某至今未付。王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来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某材料款2万余元,李某某拒不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露面。后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得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半塔暂居,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当执行干警到达其住处时,被执行人李某某还在家中睡觉,见到执行干警慌了神,赶忙把家里仅存的几百元现金交给执行干警,称只有这么多钱。狡猾的狐狸,哪里能斗过好猎手,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搜查,在其车中发现大量现金,至此该案件执行完毕。姓名:刘敏 通联: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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