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2020年度,我在团省委组织开展的新时代“冀青之星”评选活动中,连续两年荣获“冀青之星”称号,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致力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经常运用青少年犯罪的典型案例,深入校园给少年儿童讲授法治教育课,着力提高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用法律护航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这也是我几年来一直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
2017年11月份,我从基层法庭调回法院少年庭工作,在审判触目惊心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认识到法官的职责不仅是审判惩治犯罪分子,而且更重要的是如何从根本上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因此,我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起为少年儿童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
2020年9月29日,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件和不法分子把诈骗的黑手伸向未成年的现实,我与县妇联、检察官和律师联合组成“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给井陉县职教中心260多名学生干部讲授了一堂以预防校园欺凌和电信诈骗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在讲课中,我结合活生生的校园欺凌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并计算打架的成本和沉重代价,指出校园欺凌不仅可能负经济赔偿责任,而且还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和抢劫罪等罪名,毁灭自己的人生前程。同时讲解了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和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学生们了解了这两个方面的法律安全知识。
2020年10月29日,我又来到井陉县特殊学校,针对学生涉世未深、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差、容易上当受骗等特点,运用ppt,文图并茂,听看直观的音像设备,通过讲儿童故事、播放动画片、提问互动等浅显易懂、喜闻乐见的方法,给孩子们讲授了一堂以“远离伤害,做自己的守护神”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为了预防拐骗,我教给孩子们路遇陌生人搭话、独自在家、外出游玩如果发现自己被坏人拐卖等情况时的具体应对办法,受到该校师生的欢迎。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施行。为了增强初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平安健康成长,6月3日,我县《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实验中学举行,我应邀出席会议,并针对在对未成年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以《合力保护,关爱成长》为题,为100多名师生代表深入浅出地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六大保护的内容。
这次宣讲,内容丰富,条理清楚,与学生面对面近距离。学校领导表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落实好学校保护未成年人职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学生们反映,听了法官讲课,收获满满,今后一定要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法律素养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防止不法侵害,做学法、用法、知法、懂法,安全健康成长的好学生。讲述: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杨艳芬 整理:李忠勇
图为杨艳芬深入校园讲法治教育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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