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让一小步,干戈化玉帛。4月26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同玉屏县平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成功调解一起触电意外死亡赔偿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获得群众的赞赏与肯定。
(图为调解现场)
当天上午,诉调对接办公室接到一个特殊的调解案件,申请人杨某英的儿子姚某宏于2020年7月10日在被申请人吴某经营的玉屏“某山庄”作业时触电意外死亡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便详细了解案件的前因后果,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7月14日在平溪街道办事处调解下已达成死亡赔偿调解协议书,承诺在2021年10月14日前赔偿90万元,被申请人吴某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赔偿了41万元,还剩余49万元未赔偿。针对双方达成的协议,玉屏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联合平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姚本钧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下午15时,在平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来到玉屏法院诉前调解室,面对面了解情况,人民调解员秉承着实事求是、团结、和睦、化解纠纷的原则,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双方当事人陈述请求及意见。申请人杨某流着眼泪凄楚的要求被申请人吴某赔偿儿子姚某宏剩余的死亡赔偿金49万元,被申请人吴某两眼泫然无奈地表示自从山庄出事后,生意不景气,经济困难,现在确实拿不出49万元,希望得到杨某的谅解,继续维持之前协议里约定的时间赔偿,杨某认为如果约定的时间到了,对方却不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作用,所以想通过法院打官司,调解员了解到杨某的担忧和伤心及吴某的实际困难后,告诉双方当事人这起伤亡事故谁都不愿发生,一方要节哀顺变,另一方也要按照原先调解协议筹备资金赔付,考虑到吴某的经济困难以及打官司伤感情,建议申请人杨某诉前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既为被申请人节约了诉讼费,又具有违约强制执行的作用。
(图为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在玉屏县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与平溪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的共同努力下,对被申请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阐述利害关系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终于以原协议为基础,达成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调解协议,不懈的调解终于促成握手言和,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借力联防联调,开展诉前调解,共同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缓解了司法资源紧张的难题,更好地履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责和使命,又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玉屏法院 沈秋钰 李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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