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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重拳出击,守护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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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楠 发表时间:〖 2021/1/5 浏览人数:〖 364621

    近期,宜秀区人民法院对两起盗掘古墓葬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在安庆市对多处古墓葬实施盗掘行为,盗得随葬品古青铜镜并销赃获利。经鉴定,被盗墓葬系战国至汉代古墓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依法受国家保护。

本院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的规定,结伙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这两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八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十个月的有期徒刑,体现了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罪的司法政策向导,对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震慑潜在的破坏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行为具有典型意义。

当前,国家不断打击文物犯罪,但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还是频频发生,究其原因是背后的利益驱使。不少盗墓者心存侥幸,不惜铤而走险,也有的因缺乏相关的法律常识,加之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薄弱,更助长了盗墓者的嚣张气焰。

建筑学家、两院院士吴良墉先生说:“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从总结自己的遗产开始的”。全社会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树立起保护文物的高度自觉,每个人都应当明白“任何一处文物都不可再生,也不只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我们实在无权肆意破坏”的常识,历史文物不仅是国家民族的共同财富,更是我们的历史记忆,文明之魄。

在此,我们希望通过这两起案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主动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为守护国家文物安全做出贡献。同时希望能引起多部门的联合关注,文物犯罪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犯罪活动。加强治理文物流通市场,严厉查处非法交易文物、非法收藏文物等违法行为。

部门之间应当联合建立长效机制共同打击文物犯罪,强化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防护能力,健全文物安全防护机制,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共同守护好属于我们每个中华儿女的历史文化遗产。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唐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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