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协助执行局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区,在呼和浩特玉泉区人民法院的鼎力协助下,成功对16套商铺进行了执行,充分展现了我院高效、文明的执法形象,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
我院决定开展本次执行工作后,司法警察大队高度重视,做好工作预案,积极组织干警研究案件,摸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执行的合法性、合理性。并由法警队队长任会军带队,配合执行局组成协助执行力量,于10月18日历经7个多小时的路途到达被执行地。
10月19日通过与呼和浩特玉泉区法院执行局的同仁取得联系,两地法院共同制定了一个详细的执行方案,精心部署,并将干警分成以下四组:核心执行组由法警队队长任会军、执行局执行法官邱俊田、安聪勇组成;抓捕组由法警队李达、高佳鑫、张豪杰、张泽以及执行局刘航、贾兰兰、甄金伟组成;警戒组由法警队熊海生、田凯特、李江林以及执行局其他人员组成;支援组则由呼和浩特玉泉区法院执行局以及法警队等十二人组成。
(执行片段掠影)
在为期两天的执行过程中,仍然遭到个别被执行人员家属抗拒执法,任会军大队长沉着应对,依法控制现场,对待一些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耐心劝说沟通,并亲自帮助被执行人解决困难,避免了矛盾激化。执行局执行法官也亲自帮助被执行人进行物品装卸,其中邱俊田法官在和当事人沟通过程中还因公负伤。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我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地公证处、开锁公司以及搬运公司等部门相配合,两地法院执行干警通力合作,干警们忍受着恶劣的大风天气驻守现场,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文明、合法,顺利完成了执行任务。
此次行动所取得的胜利离不开玉泉区法院干警们的辛劳付出,他们在执行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勇挑重担的工作品质,为此我们向玉泉区人民法院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我院将以本次异地强制执行行动为契机,充分学习异地执行工作经验,为今后再次开展此类行动打下坚实基础,继续坚定不移打赢“执行难”攻坚战。新乐法院:张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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