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北安市人民法院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于2017年3月设立由民事各领域资深法官组成的民事专业法官会议,自设立以来,共召开民事专业法官会议30余次,会上研讨疑难复杂民事案件100余件,充分发挥法官集体智慧,全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 北安市人民法院通过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对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议事范围、组成人员的选择及程序、发起、召集的主体及程序、会议的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为会议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研讨,针对存在上访隐患,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和本院再审改判的典型案件,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评查发现的常见问题的案件及新类型案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确保“让专家会诊的是疑难杂症”。 民事专业法官会议由民事主管副院长或其委托的资深法官主持,会上,由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参会人员以自身审判经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等提出建议,建议是否采纳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决定,确保民事专业法官会议不影响“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原则。会议由会议秘书全程文字记录,涉及尚未结案的案件的,将记录的复印件交承办法官归入案卷卷宗副卷。 北安市人民法院通过设立民事专业法官会议,发挥法官集体智慧,为独任法官、合议庭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提供意见,促进法官交流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质效,为进一步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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