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汝城县人民法院精心组织,以多种形式开展“6.5”世界环境日主题司法宣传活动。
(一)开展“保护生物多样性、我是行动者”校园法制宣讲活动
6月2日下午,该院民事审判庭走进革命老区及林业大乡汝城县濠头乡,为濠头乡学校800余名师生送去一堂法制讲座。该院法官助理通过讲解发生在身边的司法案例,与同学们分享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大家要杜绝野外用火、禁止乱砍滥伐林木、捕杀或食用野生动物,号召同学们学习了解更多环保知识,发动亲朋好友加入到关爱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行列中,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讲座过程中用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活跃了现场气氛,同学们认真听讲,踊跃抢答,现场掌声阵阵,场面热烈。
(二)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4日上午8时30分许,志愿服务队早早地在汝城县土桥镇土桥墟场宣传活动现场树好宣传牌、摆起长桌、拉好横幅,一会便引来了赶墟的老百姓驻足观看。该院五名干警与生态环境汝城分局的同志们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册、法律知识手册及环保袋,呼吁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此次宣传活动共印制宣传横幅4条,摆放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赠送环保袋 1000余个,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良好氛围。
汝城法院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已连续三年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持续加大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审判、行政非诉审查和执行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环境良好格局,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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