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政协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组织对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力促县域河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近期,禄丰县政协主席班子成员分别牵头,组织机关各委室和县级有关部门组成5个督察组,围绕河长履职、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完善基础技术支撑和面源污染治理整改等方面,对县域红河流域涉及8个乡镇主要河段、水库等实地进行了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了民主监督意见报告,指出工作落实中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民主监督意见6条,反馈各乡镇具体整改事项16项。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后送县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抓好整改落实。 下半年,禄丰县政协将适时组织对民主监督意见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由职能部门在县政协常委会上报告整改情况,并开展协商。今后,禄丰县政协将持续关注全县河长制工作的推动落实情况,以河长制工作落实为突破口,助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禄丰县政协何建伟、许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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