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1月17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通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思想工作措施,快速执结一起标的10万元的民间借款案。
2018年12月8日,易某向窦某借款10万元。到期后,窦某多次向易某索要未果,即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0月11日,井陉法院判决易某在本判决生效五日内偿还窦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但易某拒不偿还。2020年1月2日,窦某向井陉法院申请对易某强制执行。
立案后,由于被执行人易某家远居居江苏句容市,且下落不明,执行庭法官首先向其家里寄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而后设法查找其下落及财产线索。经多方查找,获悉易某在河北保定打工。考虑到春节将近,申请人急需用这笔钱过年,1月14日,执行法官亲自赶到保定找到易某并传唤到法院,责令其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而其仍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因易某不如实申报财产,法院决定依法将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随后,执行法官又赶到看守所对其晓之以理、释之以法耐心做工作。通过法律威慑和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易某终于同意还款。1月17日,易某让其家人将所欠的10万余元借款及利息全部打过来。当申请执行人窦某拿到这笔执行款时,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连声道谢。
被执行人易某将欠款还清后,法院决定对其予以提前释放,易某无债一身轻,赶紧买票乘车回家过年了。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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