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4日,河北盛邦房地产四名代表手持三面锦旗来到我院,特意答谢李伟副院长、张连社法官及全体执行局干警,当事人握着李伟副院长的手激动的说“感谢新乐法院执行局!太感谢了!”红彤彤的锦旗上“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民谱新篇、精诚协作称楷模”、“攻克执行难案、彰显法律权威”金灿灿的字,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这个案件还要从2017年说起,我院在执行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9月8日拍卖被执行人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康乐街14号祥源大厦负一层房产,买受人河北盛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竟得该处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河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前迁出房屋。到期后我院多次和河北祥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该公司却一直怠于履行义务,我院于2018年7月2日依法强制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2日早8点,李伟副院长带领执行局干警到达石家庄祥源大厦,准备强制腾空房屋,因被执行人拒绝提供房屋钥匙,且地下室是地锁,开锁公司工作人员只能趴在地上进行开锁,加大了进屋难度。
成功进入地下室后,在李伟副院长的指挥下,干警们开始清点物品。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大厦物业负责人突然闯入现场,带领一帮社会人员阻挠执行,严重妨害执行工作。李伟副院长、王秀海局长、张连社法官在尽到告知义务和适当警告之后,对方仍拒绝配合,便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随后,任会军副局长带领法警队前来支援执行工作,在我院执行干警强大的威慑力下,被执行人开始主动派人搬运物品,腾空房间。
清空工作完毕,已近凌晨,而本次执行工作已持续近十多个小时,接近执行尾声我院干警才吃上今天的第一顿饭,高强度及高危险的执行工作,干警们不辞辛苦、无所畏惧,为的是维护司法公正,守住司法环节最后一道防线,不仅仅兑现对当事人的承诺,更是为了通过严打老赖,在社会中形成“承诺是金”的良好风气!
此案执结颇费周折,是我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一个缩影”。在案多人少、执行难的大背景下,每名执行干警不惧艰辛、迎难而上,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新乐市人民法院 闫鸿毅 苏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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