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法院 曹树宪 7月12日,白河法院执行局接报警,隐匿多日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金某山在安徽界首某砖厂现身。白河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队赶赴被执行人现身地异地进行执行。在将被执行人依法强制带离过程中,其父亲金某某等人非法拦截警车,金某某强行躺倒在警车后轮前,阻挡警车离开,执行现场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稍有不慎场面就容易失控,执行活动一度受阻。 外出执行,风险巨大。警情就是要情,就是命令。白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执行指挥中心总指挥张军接报后,立即坐镇指挥,因案施策,果断发出执行指令,并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取得联系。白河法院在家干警通过工作平台,纷纷向远在千里的执行干警发出鼓励和工作建议,在当地公安机关和执行干警稳妥处置下,执行现场很快被控制,执行活动得到恢复,被执行人金小山被依法带离。当日下午19时许,被执行人金某山因拒不报告财产收入,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宣布司法拘留15日,并送往白河县看守所执行。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人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次日,被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金某山认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写出了深刻的检讨并让其亲属积极筹措资金交到法院,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白河法院根据其认错情况,报请院领导批准提前解除了其司法拘留。 原来,2017年2月,申请执行人杨某珍在被执行人金某山承包的河南周口市某砖厂务工,工作期间杨眼部受伤致残。经白河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金某山赔偿杨珍珍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3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金某山规避执行,杨某珍依法申请执行,但被申请人举家外出逃避执行,致使执行一度陷入困局。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自觉履行,这是对法治信仰最基本的遵循。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在党委领导,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人民法院有信心有能力打赢这场攻坚战。任何规避法律义务和抗拒执行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历史前进和法治进步的车轮不会因难止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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