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被执行人的一辆银灰色梅赛德斯—奔驰牌轿车,经过2000多公里的长途运输,终于从吉林省长春市成功运抵我院。这是继上次与其他兄弟法院联手执行,又一次成功合力攻坚的经典案例。
该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储某某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办理车贷,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还款,成为车贷逾期户。于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依法裁定扣留被执行人储某某名下的梅赛德斯-奔驰牌车辆。
宜秀区法院执行法官查获车辆线索后,发现车辆已被储某某非法转让到吉林省长春市。为节约司法资源,尽快扣押车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当机立断,特委托车辆所在辖区内的长春市南关区法院进行协助扣留。
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执行局不负所托,立即组织执行力量,查找该车辆,在确定车辆具体位置信息后,紧急赶往车辆所在地,找到该车辆后,执行法官向现有“车主”说明来意,并向其出示了宜秀区法院委托执行函和协助执行裁定书。现有“车主”却一脸茫然,表示自己有相关手续,还企图阻碍执行,并进行报警。
经过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执行局多方沟通协调,使现有“车主”明白,目前该车辆已被宜秀区法院查封,也做了抵押登记。同时,针对现有“车主”这种私下买卖车辆,没有登记过户的行为,南关区法院对其进行了严厉声明,指出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随即,现有“车主”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此次异地扣车,从委托函发出,短短数十天,就将异地车辆成功扣押,并运抵我院,这是宜秀区法院与南关区法院通力合作的结果。为坚决打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下一步,我院将与更多兄弟法院建立协助、联合执行常态机制,共享各自执行优质资源,布控执行“天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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