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院部署安排,咸阳中院于7月11日正式启动“三秦飓风”百日执行大决战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惩“老赖”。
上午9时30分,在蒙蒙细雨中,随着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的“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秦飓风’专项行动启动。开始执行!”的一声令下,40多名法官、法警立即登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工作。标志着咸阳市“三秦飓风”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李某某长期占据位于咸阳市的执行房产,拒绝腾房,严重损害了当事人和竞买人的权益。为了保障竞买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咸阳中院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清场。到执行现场后,按照预案,法警迅即拉起了警戒线,对场地进行警力布控,打开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破门人员打开该公司大门,清点组开始清点货物,搬运组按照清点顺序依次搬运装车,腾空该房屋,移交申请执行人。
而后,执行法官干警在咸阳市公证处公证人员配合下,来到西安市某某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一处房产所在地,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清场。按照执行预案进行警力布控,设置警戒线,再次张贴腾房公告,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咸阳市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执行过程进行公证。执行法官在现场与被执行人做最后的沟通无果后,开锁人员打开该房产大门,清点组开始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将物品交由申请执行人代为保管,办理移交手续,将该房产正式移交申请执行人。
此次“三秦飓风”百日执行大决战专项行动,咸阳中院将 “基本解决执行难”列为一把手工程,挂图作战,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重拳出击、稳扎稳打,分步推进,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打击力度,让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穷尽财产调查,得到老百姓理解信服,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咸阳中院 作者:梁鑫 刘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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