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儿子欠的钱我帮他还了,你们能不能让公安那边把案子撤了?”电话那头的声音,急促中带着几分慌张。 打电话的人叫蒋某文,其子蒋某峰是临武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该案执行过程中,蒋某峰有钱就是不还,不仅拒绝报告财产,被司法拘留后仍坚决不还款。为打击其嚣张气焰,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临武法院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临武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得知被立案侦查,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摄于刑事制裁的强大,蒋某峰终于决定还钱了,遂托其父亲联系了执行法官,并迅速向申请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该案执行完毕。 那么问题来了。钱还了,案件执行完了,涉嫌拘执罪的案件是否也可以跟着撤了呢? “不会。”临武县公安局很坚决地表示,他们会继续依法对蒋某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侦查。但其已还钱的事实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因涉嫌拒执犯罪被刑事追究了才还钱,当初执行法官喊你还钱的时候,你干嘛去了?以为现在把钱还了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你已经摊上大事了。玩弄法律,以为可以侥幸逃脱法律制裁,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终将会为自己的愚蠢付出惨痛代价。(湖南省临武县法院 黄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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